2018年图书馆争创示范先锋评选实施方案


作者:  发布日期:2018-07-13  浏览次数:

 

 

2018年图书馆争创示范先锋评选实施方案

 
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职工在坚持科学发展、构建和谐社会中贡献力量,营造比、超、赶、先的良好创业氛围,推动馆内各项事业全面向前发展,经图书馆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:2018年,继续开展“示范先锋”评选活动,特制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。

一、评选类别及范围

1.评选类别:党员示范先锋、服务示范先锋。

2.评选范围:党员示范先锋评选范围是图书馆全体党员;服务示范先锋评选范围是图书馆全体教职工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1.党员示范先锋:2人(上下半年各评选一人)

2.服务示范先锋:2人(上下半年各评选一人)

三、评选主题

寻找身边榜样

四、评选条件

(一)党员示范先锋

1.政治思想好,党员素质过硬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,热爱党的事业,能以党员“五带头”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积极发挥表率作用,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

2.组织纪律严明,严守党的纪律好。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组织纪律,自觉将党的各项组织纪律摆在首位,服从组织安排,严守党的纪律。

3.爱岗敬业,工作业绩突出。能够认真履行职责,富有团结协作精神,工作积极主动,富有责任感,甘于奉献,任劳任怨,具有强烈的“干一行、爱一行、精一行”意识,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。

(二)服务示范先锋

1.品德素质好,师生群众认可度高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爱岗敬业,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,有着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。

2.业务技能精湛,富有创新精神。勤于钻研业务,乐于学习新知识,技术过硬,服务能力强,具有创新精神,工作成效显著,在集体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。

3.服务意识强,师生满意度高。具有强烈地为师生群众服务的观念,服务态度好,以人为本,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标准,举止文明,着装端庄,待人礼貌,语言文明规范,耐心、细致、热情地受理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咨询建议,无群众投诉。

五、实施步骤

1.宣传动员阶段(每个学期开学初)

通过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通知,对评选活动进行安排部署,广泛动员全馆人员积极参与此项活动。

2.组织推荐阶段 (上半年:7月;下半年:1)

馆内各级部门认真组织示范先锋人选的推荐工作,具体名额分配如下:

基础服务部:推荐2

其他部门:推荐2

3.组织评审阶段(每个学期放假前2周)

各部门推荐出来的候选人进行先进事迹报告演讲。全馆教职工不记名投票,根据得票高低确定最终人选。

4.公示阶段(春季、秋季学期开学第2周)

对评选出的示范先锋在图书馆范围内进行公示,时间不少于5天。

5.表彰奖励阶段

对评选出来的示范先锋进行宣传和表彰,并根据馆内出台的相关制度兑现奖励。

六、评选要求

1.要高度重视。示范先锋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加强思想政治教育,树立先进典型,弘扬优良作风,营造良好风尚的一项重要活动,各部门要认真对待此项评选活动。

2.要严格标准。各部门在推荐人选时要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,要注意广泛听取师生群众意见,真正把“肯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”的同志推荐出来,所推荐的人选应该是部门表现最突出、在广大党员职工当中具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。

3.要营造氛围。评选活动启动后,各部室要做好宣传发动,使全体党员职工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到评比工作中来。要通过此项评选活动,广泛宣传共产党员和服务模范的先进事迹,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,激励广大党员职工勇创佳绩、再立新功。

上一条:图书馆与“约”阅读体验中心共建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活动室
下一条:支部风采展示活动

关闭